雙招雙引
泰安高新區科技創新政策
《泰安高新區加快科技成果轉化促進新動能培育計劃》
政策依據:
《泰安高新區加快科技成果轉化促進新動能培育計劃暫行管理辦法》。
支持方式。引導資金、貸款貼息。對項目的支持額度,依項目團隊情況、技術創新程度、總投資規模、預期知識產權等成果產出情況、企業成長性及產業影響力、產生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等確定。
申報條件:
(一)項目需具備以下條件
1、符合高新區產業規劃;
2、研發基礎好,具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,項目水平處于國內先進水平以上;
3、創新性強,具有明顯的新技術、新產業、新業態或新模式特征;
4、成長性好,經培育孵化可快速實現產業化,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;
5、發展潛力大,有自主研發和再創新能力,內生增長動力強勁;
6、市場競爭力強,市場前景廣闊,經濟效益、社會效益、生態效益顯著。
(二)項目承擔單位需具備以下條件
1、在泰安高新區注冊登記、納稅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,注冊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一年;
2、具備完成項目所必須的人才隊伍、經濟能力、相關研究和成果轉化條件;
3、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,合格的財務人員和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,無不良信譽記錄;
4、在環保、安全生產、產品質量等方面無違紀違規行為。
優先支持國內外知名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高新區轉化新注冊的企業,或區內企業產學研合作項目在高新區轉化或產業化新注冊的企業。
申報方式:
申報單位根據計劃申報指南,向高新區科技局提報申報材料。
申報時間:
根據發布年度申報指南。
業務咨詢:
高新區科技局 8938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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